一、申报范围及对象
【资料图】
1、综合补贴:2022年1-10月由县外引进到我县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、首次在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(高级工)、本科(中级职称、技师)、硕士研究生(副高职称、高级技师)、博士研究生(正高职称)学历人才可申请综合补贴。
2、专项补贴:2022年4-10月县职教集团应届毕业生,留宝企业工作且首次在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专项补贴。
3、2022年1-10月正在享受以往人才资助但未满资助年限的人才。
4、人才在享受补贴期间,在我县范围内变更企业的,需重新提交补贴申请,否则补贴将中止。中途离开我县的,不再补贴。
二、申报材料及方式
申报人须填写《2022年度宝应县青年人才综合(专项)补贴申报表》(附件1)以及提供其他证明材料(相关证明材料须经申报单位盖章),申报企业整理汇总填写《2022年度宝应县青年人才综合(专项)补贴汇总表 》(附件2),所有材料上报宝应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,具体材料如下:
1、申报人毕业证书(国(境)外学校学历的申报人,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)、专业技术(职业)资格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,企业需加盖公章;
2、申报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、个人“宝地英才卡”复印件;
3、申报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纳税证明并加盖公章;
4、目前正在享受人才资助但未满资助年限的人才,如果符合原文件规定的条件,正常在宝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的,填写《2022年度宝应县基础性人才引进补贴继续申报人员汇总表》(附件3)表格,由企业提供相关材料交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审核后,可继续发放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各镇区接通知后,及时做好宣传工作,按照申报要求,组织本辖区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时申报。
2、各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。对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。
3、申报企业或个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请与宝应县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88917780,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。
附件1:《2022年度宝应县青年人才综合(专项)补贴申报表》.xlsx
附件2:《2022年度宝应县青年人才综合(专项)补贴汇总表 》.xls
附件3:《2022年度宝应县基础性人才引进补贴继续申报人员汇总表》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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